唯有青春与梦想不可辜负
徐/州/幼/专/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了/!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职〔〕10号)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订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江苏省教育厅于日前组织了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高职院校和专业的遴选工作。
一、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
招生对象: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未被高校录取的应往届高中(或同种阶段‘)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23日(每天8:00-20:00),
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