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要求,为有序平稳推进我市部分民办初中和公办学校择校生“面谈”招生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面谈”工作组织领导
(一)各地教育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包片负责、指导到校,实现“面谈”招生学校指导工作全覆盖。
(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面谈”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面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谈”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学校“面谈”招生工作方案,做好“面谈”保密工作,组织命制“面谈”话题,审查“面谈”结果,处理“面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校“面谈”工作组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1.组织协调组:组织随机分配学生“面谈”时段、分组和“面谈”序号,负责“面谈”学生的登记报到,核对“面谈”学生信息,引导学生按时有序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谈”。
2.“面谈”专家组:负责“面谈”实施工作,组织进行“面谈”活动,每位评委现场独立完成对参加“面谈”学生的综合评价,实名签署评委意见。
3.安保后勤组:负责制定“面谈”现场安全管理预案,负责维护现场安全和秩序,保障“面谈”所需设备和物品供应。
4.宣传负责通过学校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