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黄花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标准是
TUhjnbcbe - 2021/1/4 12:29:0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阳光*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局严格落实各项救助*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今年,我市城市、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元/人/月、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元/人/月、元/人/年。为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元/人/月、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元/人/月、元/人/年;设立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对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由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给予先行救助。第一季度,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户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新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人、新审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全市为10.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万元;为2.1万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万元;为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4万元;为9.6万多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2万元;为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64万元。另外,在今年1月至5月,我市还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万元。

来源:沧州晚报记者张倩

大家都在看

★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

★河北省中考安排来了

★沧州东部这所新中学建设按下“快进键”

★沧州市区公共停车位被花式抢占,交管部门回应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公交首末班时间调整,部分公交线路加密班次

★河北公布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

你点一朵小花

为沧州疫情防控加油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