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事君从成都市民*局获悉,成都于7月1日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新标准从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红星新闻编辑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