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徐州水价和气价将要有变化啦!
今天,徐州市物价局公布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方案,将在明年1月1号起实施。
那么,新的阶梯水价、气价有哪些变化?
这次新方案在保持基本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对计价周期、阶梯基数、多人口家庭用户*策、阶梯价格等进行人性化修订,多数居民生活支出成本不受影响。
实施范围
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
实行一户一表且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
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气户
计价周期
考虑到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和用气呈现季节性不均衡的状况,此次制度完善改变了过去以月为核算周期的做法,按年为一个核算周期。
按照基本生活需求、改善生活质量的合理需求和过度消费类需求,居民用水量和用气量均划分为三个阶梯。
居民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基数为户年立方米(含)以下,2.97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为户年-立方米(含),3.7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为户年立方米以上,6.11元/立方米
阶梯价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的基本水价1:1.5:3比例安排。
例:(1)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元
(2)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20×3.75=.6元
(3)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年总水费=×2.97+96×3.75+24×6.11=.24元
居民阶梯气价
第一阶梯基数为户年立方米(含)以下,2.4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为户年-立方米(含),2.94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为户年立方米以上,3.67元/立方米。
阶梯价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的1:1.2:1.5比例安排。
例:(1)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元
(2)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2.94=元
(3)户年用气量立方米,年总气费=×2.45+×2.94+×3.67=元
人口基数是以4人作为人口的基数,超过4个人的可以申请增加用量。对于超过的部分可以按照提供与房产证相对应的户口簿,到供水企业和供气企业去申请,申请标准就是每增加一人,用水每年增加48立方米,用气可以增加60立方米。
计价缴费
计价缴费按超额累进法计算。以阶梯水价为例:
在一个核算周期内,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达到第二阶梯用水量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
达到第三阶梯用水量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重新计算。
对于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价格的规定。用水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31元,即每立方米3.28元。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2.70元。其中居民小区集中供热用气按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合用表居民用户
对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或明确不愿意进行改造的合用表居民用水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规定,其到户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06元,即每立方米3.03元。待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关于困难群体优惠*策
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并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暂不执行阶梯价格。此外,继续实行每户每季度减免15立方米水费的优惠*策。
新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度均自年1月1号起执行。1月1号后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内容编辑:瞿彬
值班编辑:*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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